对于环境艺术设计而言,我们应该知道。空间本身是处于无形的、不能触知的存在,好像也就无所谓其形态性。但我们可以把充满或形成空间的立体或实体作为媒介.以达到进行触知的目的。这里的“空间”指的是未涵盖实体在内的空间关系,即”负”的形态。这种负的形态也是知觉对象.也可以表现人的感知方式、生活方式和人文气息。因此,认识负的形态,也是人类意识进化的一种姿态.人将意识表象化,从而使空间有形化并具有视觉特征。这种“负形态”的显现是以传递实体之间的关系而形成的。显然,从空间形态的概念出发,对于环境艺术设计的整体创意及构思是符合其创作规律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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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3月9日